國際專利申請有效期
不同國家對專利保護期限有不同的規(guī)定,發(fā)明專利一般20年,實用新型及外觀設計專利一般10年。
專利許可制度:專利強制許可在各國專利制度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對防止專利權人不合理地行使其獨占權、維護國家和公眾的利益、增進公共福利具有突出的現(xiàn)實意義。
專利強制許可有以下幾種類型:
(1)不實施專利時的強制許可
具備專利實施條件的人,向專利權人提出以合理的條件實施專利許可的申請,在合理的期限沒有獲得許可,該申請人就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許可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申請。
獲得此種強制許可必須符合下述條件:必須是申請人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專利權人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三年,且自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滿四年,無正當理由未實施或者未充分實施其專利的;必須是未能在合理長的時間內獲得這種許可。
(2)反壟斷性的強制許可
如果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權的行為被依法認定為壟斷行為,為消除或者減少該行為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可以強制授權其他人實施該專利。是否構成壟斷行為要依據(jù)《反壟斷法》判斷。
(3)根據(jù)公共利益需要的強制許可
在國家出現(xiàn)緊急狀態(tài)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fā)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4)針對藥品的強制許可
為了公共健康目的,對取得專利權的藥品,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制造并將其出口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規(guī)定的國家或者地區(qū)的強制許可。
(5)從屬專利的強制許可
獲得此種強制許可必須符合下述條件: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該項專利的實施又有賴于前一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
需要注意的是,專利強制許可不適用于外觀設計。專利強制許可涉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為半導體技術的,其實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構成壟斷情形